福建在职大专招生简章

fuzhou
2020-07-30 浏览1443次

      据了解,从2016年开始,我省在率先开展高职教育“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单独组织、单列招生计划,授权有关高职院校,采取“文化综合+专业基础与岗位技能”相结合的办法,会同合作企业单独组织和录-取,招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员工,构建了职业院校和企业深度融合、分工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机制,受到了学校、企业、学生的普遍欢迎。

  招生院校和专业

  今年“二元制招考”招生院校包括福建船政交通职业、福建信息职业技术、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等45所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涵盖电子商务、工程测量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等312个专业点,合作行业企业达617个,与去年相比在招生院校、专业点和合作行业企业方面都有较大幅度。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不含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学历等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1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3.已被2019年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

  4.因违反教育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时间安排

  (一)7月31日前,各招生院校指定专人负责“二元制招考”的信息报送工作,并填报《2019年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试点招生院校信息管理人员情况表》,获取报送信息平台的账号和密码。

  (二)8月15日前,各招生院校应完成报名、、预录-取,以及预录-取信息公示等工作。

  (三)8月17日前,各招生院校应通过福建省教育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二元制招考数据上报平台”,将拟录-取结果信息报送省教育院信息处。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接收。

  (四)8月20日前,各招生院校应通过“二元制招考数据上报平台”,打印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寄达省教育院信息处。同时,将试卷样卷、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前置学历复印件、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岗实习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院按规定程序录-取后,由各招生院校按照录-取结果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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