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鼓励自学成才的学力检验制度是成功的,我们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建立这项制度不是权宜之计,要长期坚持下去。正如国务院李岚清前副总理所指出的:“实践证明,自学考试制度是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举。”
中文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文名
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
简称自考、自学考试
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教育
考生机构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考试类型
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一、自考学习形式之:普通学校自考
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学校、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
适用人群:适合高考落榜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
二、自考学习形式之:民办高校自考
一些的民办学校除了招收统招的本科和专科学生以外,更多的学生是以自学的形式招收的,虽然获得学历的方式是通过自学,但是在校的学习生活和文化活动是完全一样的。
适用群体:在统招线左右、选择民办高校考生
三、自考学习形式之:社会助学自考
社会助学主办方多为社会助学团体,这种团体主要以各种培训中心及辅导站形式出现。其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较为灵活,如全脱产、半脱产、夜校等方式。选择助学单位时,学生要根据自身情况考虑需要哪种类型的助学单位,更要注意助学单位的资质。
适用群体:自学比较困难的学生、在职考生等!
自考学习形式之:完全自学
这种方式是较纯粹、较体现自学本质精神的学习方式。如果选择这种方式,你既要有极大的勇气和毅力去忍受没有同伴的孤独,同时还要具备的自学能力去克服无人辅导的痛苦。虽然这一领域不乏者,但并不适合刚刚走出高中校园的朋友。
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