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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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浏览105次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介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而且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较大的、较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报考简章》内容包括: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时间;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

(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专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
本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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