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与辅导分离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自学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高等教育自学中社会型考生占75,应用型考生占25。
高等教育自学是个人自学和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 [2] 。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单科,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承认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自主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较终胜出者(毕业)。
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制度,它由建立,由代表行使权,按照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是承认的学历。
报名报考方式:
1、所有考生都通过福建教育院--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自考网上报名,登入“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名报考。
2、在籍考生直接登入报考网址报考课程缴费(完成报考)。缴费后,报考费一律不退。
3、新考生报名、报考流程:网上提交预报名信息--现场信息确认(生成准考证号)--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即新生登入报名平台注册用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然后需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现场确认时间到当地教育招生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新生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经现场确认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方可上网报考课程并缴费。缴费后,报考费一律不退。
4、新生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县(区)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
报考对象和地点:
1、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简章的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申请毕业时必须提供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原件,否则不予受理。护理学(专科)、护理学(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公安管理(本科段)、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等专业详见网站《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须知》第二大点其它事项中第7点部分专业报考对象规定。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病残者要报考适宜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2、地点:设在设区市人民所在地,以及经省考委批准设立的。
报考者应交纳的报名费、考务费: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除委托开考专业外)的考生均按每生每生课程40元交纳名费。
自考报名时间
自学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考办决定),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
自学每年举行四次,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份。但并不是每个地区都考四次,绝大部分地区现在只考4月和10月两次,只有江苏开考四次。各地区的报名时间也不相同,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2020年自学报名时间如下:
2020年1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开始;
2020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开始;
2020年7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开始;
2020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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