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是通过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制度,它由建立,由代表行使权,按照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是承认的学历。
自考没有入学,考生参加单科,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所有科目合格后,可申请毕业,颁发学历。
自考以自学为主,也可以参加由其他社会培训力量或主考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班。自考与成教在招生对象、时间及学制上存在差异。
招生对象:自考主要以招收本地户籍生为主,而参加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属于完全的开放式教育。
时间:为自学毕业生质量,规范工作,自2015年起,各地自考时间由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四次逐步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各地区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详见各地院或招生门的安排。
• 学制:自考没有学制限制,只要考完报考专业的所有科目并通过即可申请毕业,即一年考完一年毕业,五年考完五年毕业,只要8年内考完就行,相关时间政策根据当年政策情况;成教10月后,第二年3月左右注册学籍,两年半毕业,在这两年半期间会有周末或假期集中授课,属于函授。
自考生与统招生相比,自考的不见得就比统招,相反会-严一些。自考生大多是边工作边学习,他们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选择专业,因为他们了解自身缺少什么,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经验远远超过统招生。
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善于自主学习的人才是自考的胜出者,同时也是职场的胜出者。因为他们懂得怎样把握机会,怎样筛选机会,怎样创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