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政策
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课程不超过一半。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dx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自学考试诞生于特殊的历史时期,是我国在教育事业上的一大创举。在新世纪自学考试符合新形势下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潮流,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终身教育学习化社会的需要。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和完善自学考试的新路子,自学考试事业就一定能-加充满生机活力,上一个新的台阶,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我国的高等教育正进行着一场从办学管理体制、人才培养模式到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手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一系列的重大改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发展也应当放在这样一个背景和环境中去研究、规划。自学考试因为有她的灵活性和特点,应该而且可以在某些改革中先走一步,先行一步。自考的改革比普通高等学校的改革风险小一些。
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确定自考省份
一般是我们想报考哪个省份就选择哪个省份。但是有个别省份需要注意,比如说北京市,北京市是要求有北京户籍或者是北京居居住证的人,才能在北京参加自考。
当然其他地区也有可能会有限制要求,具体的可以去首页查询,看自己是否满足报考条件。
报考省份较好不要换来换去,因为如果我们在考试期间换了地方的话,那后面就要涉及到转考,甚至有些考友会申请-,而申请-有可能会影响后面拿学位证。
还有就是建议不要跑到太远的省份参加自考。因为太远的话,来回奔波会很劳累,而且还会影响考试的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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