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自考本科学历如何报考

fuzhou
2021-02-04 浏览213次

泉州,福建省东南沿海地级市,简称泉、鲤,别名鲤城、刺桐城,北承福州,南接厦门,东望台湾岛,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条件优越;辖鲤城、丰泽、洛江、泉港4个区,晋江、石狮、南安3个县级市,惠安、安溪、永春、德化、金门(待统一)5个县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土地面积11015平方公里(含金门),2019年末常住人口874万(不含金门)。闽南话为主要方言,并存莆仙话、客家话等多种方言,常住外来人口达204万人。

泉州市境内溪流密布,发源于本市境内流域面积1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有34条,总长度1549千米,其中晋江水系15条,九龙江水系5条,闽江水系9条,单独入海5条;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81条,总长度为2156千米。晋江、洛阳江为泉州市主要河流。

泉州(自考)2021年报名须知
  • 泉州自考

    适合人群:基础好,有足够的学习时间,能坚持学习,对学习有信心的人员。

    高等教育自学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学没有入学,考生参加单科,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所有科目合格后,颁发学历。每年有四次,考生根据情况选择科目。

    目前,自考主要分为自考(俗称大自考)和自考独立办班(俗称小自考)两种学习方式。

    点评:自考由于其学历获得较难,所以认可度相对较高,目前国外有包括美国、英国、日本等个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文凭。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和试点专业有何区别?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是我省自学专业开考的主要形式,考生须向各设区市自考办报名,只收取报考费,没有辅导;开考体制试点专业是由主考院校组织全日制助学辅导,收取一定辅导费,考生必须参加全日制的学习,报名直接由主考院校统一办理。

    自考本科科目

    有些自考生为了让自己在较短时间内,每次都会报考4门课程,但是在复习时没有考虑效率问题,较终可能4门课程仅能考过1门。

    自考每次可以报考1-4门,并不是一定要报4门,因此自考生一定要结合自己的情况,报考过多的科目,做不到劲往一处使,反而会耽误自己拿毕业证。所以,报考的科目不应该过多也不应该过少,报考2-3门课程是比较适合的。

一、介绍

高等教育自学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组织的统一,取得合格。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后,即可取得专科或本科的毕业。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的学历受到的承认,自学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实行高等教育自学制度,经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毕业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二、自学的特点

高等教育自学,可归纳为:较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面向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时间、次数不受限制,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三、什么人能参加自学

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

2、不用经过入学。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组织的统一,取得合格。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后,即可取得专科或本科的毕业。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四、开考次数和单位

自学每年举行四次,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份。但并不是每个地区都考四次,有的地区只考4月和10月两次,也有些地区考三次。各地区的报名时间也不相同,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由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统一、区域、三种办法。近年来,各地考办纷纷对高等教育自学次数及时间进行了调整,考生年机会明显减少。

五、及格线和单科合格证

课程合格者(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考后一个月从自考办取得单科合格。(部分省市实施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8年)不及格者,可参加下该门课程的,不限制参加的次数。

六、什么专业不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等)。

七、自考毕业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实行高等教育自学制度,经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毕业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上有20多个承认自考学历。(国外认可我国自考学历的情况简介)

八、自考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 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 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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