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诞生于特殊的历史时期,是我国在教育事业上的一大创举。在新世纪自学考试符合新形势下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潮流,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终身教育学习化社会的需要。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和完善自学考试的新路子,自学考试事业就一定能更加充满生机活力,上一个新的台阶,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高等教育自学:简称自学、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它以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的,按照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是承认的学历。
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制度,它由建立,由代表行使权,而且自学制度是上规模较大的、较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报考简章》内容包括: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时间;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
(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国家承认社会认可!
自考学历是国家明文规定的承认的教育学历。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全部科目并成绩合格,即可申请毕业。自考实行宽进严出,证书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含金量高于其他成教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