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师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需要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职业,其主要任务是进入社区、家庭、幼儿园、早教、母婴行业等,为0-3岁的婴幼儿和家长提供科学的指导和服务,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旺盛的生命力。育婴师的就业趋向主要是提供的咨询服务,通过日臻完善的社区网络,既可直接进入0-3岁婴儿家庭进行喂养和护理或对抚养人进行适当的操作指导,也可以灵活就业,像国外的私人律师、家庭医生一样弹性就业,或者在社区婴幼儿服务工作。
为了推进职业资格制度,进一步育婴工作者的素质,加强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于2002年7月开始组织国内婴幼儿卫生保健、营养、教育、心理,制定了《育婴师职业标准》,编写了《育婴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并于2003年2月正式颁布。提出了科学育婴的理念和知识体系以及训练方法,突出了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从育婴职业的活动领域、工作内容、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标准化"的要求,将从事0-3岁婴儿护理和教育的人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来认定,为了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推出育婴师职业就业准入制度,即育婴师职业资格。形成了科学、规范的育婴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认证体系。
一、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职业资格四级)、育婴师(职业资格三级)。
二、职业应用:
1、家庭、社区、幼儿园、亲子园、幼托、早教。
2、各地市妇幼保健工作者、医学、护理在职人员、计生工作者、母婴用品店从业人员。
3、想将自己的职业规划得更完善、有志从事或准备从事育婴教育、育婴管理的人员、准父母(准祖父母)及0-3岁婴幼儿的家长。
注:根据社会实际需要,我校对市、县、乡镇等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专业工作人员和在校相关专业生及部分社会人士开展此项培训。
三、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级育婴师(四级)
1、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2、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
注:以上两年制本职业(专业)院校在校生可6个月参加鉴定,三年制本职业(专业)院校在校生可一年参加鉴定。
(二)育婴师(三级)
1、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的。
3、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 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
4、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注:本职业(专业)院校在校生可一年参加鉴定。
四、资格鉴定:
《育婴师》职业资格鉴定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
五、颁发:
经理论和技能操作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通用,网上查验,出国有效。
六、提交材料:
① 学历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②在职单位工龄证明两份;
③ 填写《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④ 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5张,同底版电子证件照一份(备注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