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鼓励自学成才的学力检验制度是成功的,我们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建立这项制度不是权宜之计,要长期坚持下去。正如国务院李岚清前副总理所指出的:“实践证明,自学考试制度是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举。”
中文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文名
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
简称自考、自学考试
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教育
考生机构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考试类型
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学习方式
自学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与辅导分离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
自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
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高等教育自学中社会型考生占75,应用型考生占25。
1.就业报到:
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当然,高学历并不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即统招生),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者,毕业离校时,可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按取得的自学考试学历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但毕业时尚未能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在毕业后三年内通过全部规定课程考试并取得毕业*者,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也可按自学考试学历发给报到证。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毕业时或在毕业后三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到省人事厅申请办理高一层次学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按自学考试学历登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